2025年5月14日
我們苗栗縣退休警察協會
台北一日遊。
09:15經過
位於台北市介壽公園西北隅,
在凱達格蘭大道與懷寧街口,
面對總統府前廣場,
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紀念碑,
此工程由王立甫建築師設計,
於2007年10月16日開工,
2008年3月27日竣工,
當時的總統陳水扁、副總統呂秀蓮及
行政院長張俊雄等人,
受邀參加竣工典禮。

09:30
我們抵達台北市
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立法院,
在大門口大合照。

輪流在立法院大門口獨照,
09:35我曾經到此一遊。

立法院主院區
觸覺平面配置圖。

立法院
在國民大會停止運作後,
其普遍被視為中華民國的國會,
主責制定各項法律、
並向行政院政治問責。

立法院前身
於1928(民國17)年在南京成立立法院;
最初在訓政時期為國民政府附屬機關,
1948(民國37)年
因應行憲而在制度上脫離行政權,
成為正式的議會機關。

立法院
現依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,
為一院制之議會,
議員稱為立法委員,
設有113個席位。

1992(民國81)年起,
立法院全面定期改選至今。

立法委員席位皆為民選,
任期均為4年。

現任之第十一屆立法院
於2024年2月1日宣誓就職,
任期至2028年1月31日屆滿。

立法院
是負責審查我國各項法案
以及中央政府預算的機關。

依據我國憲法第39條、
第63條、第104條、第105條,
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至第7條等規定,
立法院的職權,包括:
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
法律案、預算案、條約案,
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,得經總統之核可,
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,
移請立法院覆議。

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,
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。
如為休會期間,
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,
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。

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,
原決議失效。
覆議時,
如經全體立法委員
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,
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。
另外,
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
三分之一以上連署,

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,
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。

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,
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,
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;
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,
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。

10:05
坐在立法院議場內沙發椅上,
幻想自己也是立法委員,
這輩子應該是不可能了。

立法院以會期作為行使職權的時間單位,
每年兩次,
分別是2月至5月(別稱法案會期)、
以及9月至12月(別稱預算會期)。
立法院職權行使法
明文規定會期的報到日分別是
2月1日與9月1日。

立法院作為國會,
運作主要依中華民國憲法、
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1999年所制定,
修訂之國會五法:
立法院組織法、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、
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、立法委員行為法
與立法院議事規則。

與立法委員邱鎮軍的
國會主任詹嘉玲合影。

苗栗選區的立法委員邱鎮軍
特地來接待我們,
在議場內向大家問候。

致贈紀念品。

立法委員邱鎮軍在
立法院議場內與我們大合照。

個人在議場內留影紀念。

10:35
我們改到簡報室,
空間比議場稍小。

台灣民眾黨籍立委張啟楷到場致意。
張啟楷(1962年12月21日—),
嘉義縣東石鄉人,
政治人物、新聞工作者,
曾擔任中國時報記者、TVBS、中視、
中天新聞台等頻道節目主持人。

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世堅
也到場向大家致意。
王世堅(1960年1月1日—),
現任台北市第二選區立法委員,
曾任台北市議會議員,
為黨內派系一邊一國成員。

三位不同黨籍立法委員
張啟楷、王世堅及邱鎮軍(由左至右)
同時到場,宣導要反罷免。

國民黨籍林德福
到場向大家致意,要我們反罷免。
林德福(1953年10月23日—),
現任第十一屆新北市第九選區立法委員。
曾任第五至十屆立法委員、國民黨副秘書長、
國民黨立法院總召集人、台北縣永和市長等職務。

苗栗籍立委邱鎮軍
贈送6,000元加菜金給大家。
邱鎮軍(1971年12月7日—),
現任苗栗縣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,
曾任苗栗縣議會議員、苗栗市長。
2023年,
被國民黨提名參選苗栗
山線選區立委並當選。

10:46
我們在簡報室內,
觀賞立法院簡報影片。

我站上簡報台留影紀念。

立委邱鎮軍在議場大門口
與我們留影紀念。

11:06
我們在群賢樓前,
搭乘遊覽車離開立法院。
上車發便當,
簡單解決一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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